【快訊分享】注意:2018年起交通六項新制上路

明年2018元旦起,多項交通新制即將上路,有幾項交通新制是與道路用路人密不可分的,趕快來看看是哪幾項跟生活息息相關,該好好注意以免違規的交通新制。

  1.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。
  2.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。
  • 新出廠領照的大客車、大貨車強制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、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。2020年元旦起將該等設備納入定期檢驗項目。
  1.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。
  • 元旦起將針對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核發專屬號牌,原已領用一般號牌之電動機車,原號牌仍可繼續使用,並非全面換發新號牌。車主若想更換為電動機車專屬號牌,則須依規定繳交號牌規費300元,如有標牌、選號,則仍需付相關規費。
  1.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
  • 測速照相取締標誌將改為圖示,將現行「前有測速照相」、「常有測速照相」等文字告示牌,統一改採照相機圖示。 
  1.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,處汽車駕駛人3,6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。
  2.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,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,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,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,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;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,最外側車道車輛,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;除同向車道外,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,不得搶快進入路口,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,6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。
  • 在遇到救護車或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,同向或雙向的單車道路段,車輛必須靠右避讓,對向車道也必須靠右讓道。